引用:
原帖由 火红血液 于 2011-6-7 23:04 发表 
现在的中国人已经为了钱没有良知了 只要能挣钱根本不管能不能吃 再这样下去中国不用外族侵略了 自己人就把自己人毒死了
良知只是直接原因,根本原因源于制度队良知的打击和扼杀。
解放前解放初也有过不少黑心商人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历史上也有只顾赚钱的黑心商人,血汗工厂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发明。关键在于国家制度等上层建筑通过国家权力对经济关系的约束、引导。冰冻三尺,跟掠夺式拆迁一样,中国的造假闹到今天的田地,正是各级政府的不作为、纵容鼓励、甚至官商勾结、沆瀣一气地从中取利!当制度纵容鼓励下的利润大于良知+风险时,当有良知的规规矩矩守法的便无法赚钱无法当官无法生存的时候,当然会牺牲只能让人赔钱甚至得不到精神上的尊重的良知。
不但听其言,还要观其行
彭宇案——别做好事
王海案——造假有理
瘦肉精——仅仅双汇和河南? 政府的查处只是无可奈何之下的作秀和应付舆论,其他企业请继续
茅台油——腐败挥霍请注意保密,下不为例
徐虎案——把人精神病的工作要认真扎实,切实把上访者变成真精神病再收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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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政府给社会释放的信号——政府绝不是真心(抑或没有能力精力闲心)和腐败贪污、黑心商人、包工头、煤窑主(见多起煤窑事故李毅中的多次显得那么无奈而可笑的愤慨)作对。小概率被曝光撞枪口的认倒霉,其他请照常为各级官员和gdp做贡献。
中国可以有严打,可以把危险驾驶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,难道不能把食品掺毒造假按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投毒罪论处?(尤其是大企业的)生产者知道或应该知道其危害,应该知道没有经过合法可靠的检验鉴定不能随便使用原料和添加剂。凡知情不纠、收受好处的政府部门主管按从犯论处,情况严重而不知情状的,按渎职罪论处,上级官员失察,开除公职。不是没有雷霆手段,只是没有实施的心、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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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-6-8 00:23 编辑 ]